根据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6月22日下午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召开会议,讨论2021届第二批安全工程本科专业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情况,经会议决定,拟授予徐子晖、张志鹏、张路路等13名同学工学学士,现予以公示,请毕业班的班主任和学生及时查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安全工程与工程学院教学综合办联系,将进一步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郭梁辉
联系电话:15739510063
附: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普通本科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