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学位评审结果公示期
增补审核结果公示
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六条:因第四条第(三)款情形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在取得毕业证书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除毕业设计(论文),其它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含2.7)以上者;
孙智新、王立中、史文豪三名同学在学位评定过程中,均未达到“CET达到300分”的条件,审核结果为不予授予学位,但三人均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除毕业设计(论文),其它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含2.7)以上”的条件,符合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经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以上4名同学学士学位。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