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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学位评审结果公示期

作者: 时间:2021-06-07 点击数: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学位评审结果公示期

增补审核结果公示

 

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六条:因第四条第(三)款情形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在取得毕业证书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除毕业设计(论文),其它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含2.7)以上者;

孙智新、王立中、史文豪三名同学在学位评定过程中,均未达到“CET达到300分”的条件,审核结果为不予授予学位,但三人均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除毕业设计(论文),其它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含2.7)以上”的条件,符合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经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以上4名同学学士学位。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

二〇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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