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2023年7月4日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召开会议,讨论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安全工程、消防工程两个本科专业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情况,经会议决定,拟授予黄赛、马婧轩、谭轲、张心妍、舒雯静、刘骐瑜、加依达尔·吐尔汗等7名同学工学学士,现予以公示,请毕业班的班主任和学生及时查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中心联系,将进一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 — 2023年7月6日
联系人:韦刚
联系电话:13609986911
附件: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学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