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2-06-03 点击数:
根据《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版)》和《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经学生申请、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学校学位管理办公室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研究决定:授予2022届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麦吾兰江·麦提托合提等251人普通本科工学学士学位,授予2021届毕业生孙德宇1人普通本科工学学士学位。 附件: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6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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